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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斯尼斯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高端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点击数:10476次 添加时间:2020-08-25 [打印] [返回] [收藏]

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威斯尼斯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高端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海盐经济开发区,项目拟建地东侧为海河大道,南侧为白洋河,西侧为白洋河支流,北侧为郑家埭路;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浙江威斯尼斯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总投资:投资139803.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0183.02万元,流动资金3962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拟建于海盐经济开发区,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白洋;涉及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杭州湾跨海大桥高速服务区,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管委会不在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但鉴于该部门为本项目属地管理部门,也属于本次公示对象单位;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1 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表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厂界最近距离

1

杭州湾跨海大桥高速服务区

NW

1200m

2

海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NW

360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及对各关心点的浓度、贡献值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叠加其他在建项目、环境本底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最大值以及对各关心点的浓度叠加值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且根据分析,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

目前本项目周边内河水体已经没有环境容量,建设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经嘉兴港区工业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海,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及海域,正常情况下对园区内河水体不会产生影响。

厂区严格落实好废水集中收集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易污染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可从源头上避免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发生。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间歇性噪声,在企业切实做好机泵、风机的隔声措施前提下,预计厂界噪声能达到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企业应做好厂内地面硬化防渗,做好对固废堆场和易污染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可从源头上避免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 2

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1

废气治理措施

工艺废气

工艺废气采用酸碱喷淋+RTO处理后达标排放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后达标排放

污水站、固废仓库、洗桶间废气

采用酸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达标排放

拆包粉尘废气

布袋除尘后达标排放

2

治理措施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废水收集后进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UASB+生化工艺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后达标排放

3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危险废物

分类收集,妥善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

噪声防治措施

1、对高噪声车间墙壁可进行降噪设计,如设置双层隔音窗户等;

2、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部,主体生产装置布置于厂区中央;

3、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和减振设施;

4、定期检查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

5

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投产前应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防范各类环境事件风险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根据分析,实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实施后排放的新增污染物总量在海盐范围内平衡替代解决;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该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0826~202099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建设单位母公司苏州澳门威斯尼斯人有限公司、海盐政务服务网网站上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敏感点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20826~202099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826~202099日。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威斯尼斯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1386206466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 199 3 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87992779

3、环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联系电话:0573-86121619

十、全文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hjkj.com/)进行全文公开。

浙江威斯尼斯人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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